从生物特性的角度来看,植物与动物有显著区别。植物是固定生长于地的生命体,它们没有自主移动的能力,亦无情感、意识及自我意识。而六道轮回所涉及的生命形态,如天人、阿修罗等,均具有自我意识和主观情感,故可称为“有情众生”。动植物间的生物特性与生死轮回规律并不一致。植物没有类似人类社会文化层面的进化或恶行所致的罪报或善报之差异,因而不在轮回之中。
从宗教教义的角度来看,六道轮回的设定是基于对生命因果律的诠释。不同道中的生命因各自的业力所造成的前世与今生的关系和结果,决定了他们的转生。这一轮回体系并非以植物为中心。植物的生死遵循自然的生长周期与生态规律,并无主观行为所致的善恶报应,故不被包含在六道之内。
再者,植物作为自然界的重要部分,承担着维持生态平衡的功能。其生长与死亡均属于自然法则的一部分,与生命个体在六道中的轮回有所区别。